刑事文书
作者:石家庄刑事辩护律师时间:2021-03-03 10:10:56
石家庄市公安局XX分局:
嫌疑人李XX(男,汉族,20岁,身份证号码)在我公司盗窃XXX一案于2016年6月24日晚被石家庄市公安局XX分局查获,嫌疑人现羁押于石家庄市XX区看守所。后经李XX家属与我公司协商,其家属进行了赔礼道歉等相关行为,鉴于公司财产已经被退回,因此公司决定不再追究李XX个人责任。李XX在我公司工作期间表现较好,以前没有发现其有盗窃的行为,希望执法机关从轻处理。
特此声明
谅解人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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